津市市大洼城市水厂五标段(设备、工艺)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1.招标条件
津市市大洼城市水厂五标段(设备、工艺)工程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2012〗25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津市市大洼城市水厂五标段(设备、工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的企业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津市市大洼城市水厂五标段(设备、工艺)工程
2.2 建设地点:津市市大洼城市水厂
2.3 建设规模: 津市市大小洼城市水厂工艺及设备安装
2.4计划工期:120日历日
2.5招标范围: 材料供应及设备安装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外省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理入湘手续。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
3.3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4.1获取时间:2012年9月26日至2012年10月8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方式:本工程将取消各种报名环节,投标人在与招标人办理好项目融资手续后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 9时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王 诚
手 机:136 8128 9551
电 话:010-5622 8106
传 真:010-5622 8106
邮 箱:136 8128
9551@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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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