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胡尔勒镇2010年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2-09-25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扎赉特旗国土资源局
1、招标条件
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胡尔勒镇2010年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项目是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内财建[2012]261号)文件批复计划下达的自治区投资项目,项目资金源于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扎赉特旗胡尔勒镇
2.2 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975.67h㎡。
2.3 标段划分: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土地翻耕:144.64公顷;打井92眼,更新原有井12眼;井房92座,水泵104台;管道33017.26米;排水井104座;出水栓及护管666个;维修排水沟20650.12米;开挖排水沟1373.32米;过水路面7座;涵管桥12座;新建田间道342.37米,改建田间道19876.77米,新建生产路6849.21米,改建生产路18506.15米;防护林21667株。
第二标段:电力标,架设高压线15099.21米、低压线26030.11米、30KVA变压器7台、50KVA变压器30台。
2.4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第一标段: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等中的任一资质证书;
第二标段: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
3.3 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且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3.4 财务状况良好,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注:(1)一个资质单位在一个项目区只能中一个标段;
(2)施工单位在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在旗(县)国土资源局留存。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
5、投标单位请于2012年09月25日至2012年09月29日(周六、日不休),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6、报名时投标单位需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查验后退回)并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注:外地施工企业需携带外进企业备案证书。
7、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10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上述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8.2 投标人应一次性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30%(以万元为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以1万元计算)。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时间: 2012 年 10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之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的,视为保证金无效;件中。
注: 投标人需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备案通过后方可参与此次投标;凡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陈 岩
手 机 13167503352
电 话:010-58684052
传 真:010-58684052
邮 箱:
chenyanzb@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半壁店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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