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土建施工招标
开标时间:2012-10-22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四川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BOT项目方式建设,由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筹集,
招标人为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土建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2.2 工程概况:全线设计里程为K0+000~K208+526.6,路线全长207.617公里。其中K187+400~K192+600为SYD合同段(已招标),不属于此次招标范围。
技术标准: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03中规定值。
主要工程规模为路基土石方约574.3万立方米,排水及防护工程约9.3万立方米,路面工程328.15万平方米,桥梁总长34036米/177座:其中特大桥1211.5米/2座,大中桥32634/164座,隧
道总长25427米/25座:其中长隧道15122米/11座,中短隧道9336米/12座,互通式立交20处,分离式立交36座,涵洞、通道480道,天桥、渡槽25座,服务区4处。
本次土建施工招标拟设7个标段(TJ1、TJ2、TJ3、TJ4、TJ5、TJ6、TJ7标段),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立交、排水、防护及植被恢复、植物防护、植物防眩等工程。标段
划分与工程内容、工期要求见附表。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36个月。其中TJ1、TJ2、TJ3、TJ7标段工期为36个月,TJ4、TJ5、TJ6标段工期为3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立交、排水、防护及植被恢复、植物防护、植物防眩等工程施工及其缺陷修复等项目及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全部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巴中市、南充市、广安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2)资质条件及施工业绩经验要求:
TJ1施工标段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同时具有路面、桥梁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隧道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3年
(2009~2011年)年平均完成营业额30亿元以上;2011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近5年(2007年8月至今)累计施工完成高速公路路基工程不低于50km、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不低于
50km的业绩和施工完成高速公路隧道单洞累计长度不低于5000m的业绩,近5年(2007年8月至今)施工完成1座主跨不小于150m的公路特大型连续刚构桥梁的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TJ2施工标段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同时具有路面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隧道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3年(2009~2011年
)年平均完成营业额30亿元以上;2011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近5年(2007年8月至今)累计施工完成高速公路路基工程不低于50km、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不低于50km的业绩和施工
完成高速公路隧道单洞累计长度不低于5000m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TJ3施工标段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资质且同时具有路面、隧道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近3年(2009~2011年)年平均
完成营业额15亿元以上;2011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近5年(2007年8月至今)累计施工完成高速公路路基工程不低于40km、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不低于40km的业绩和施工完成高速
公路隧道单洞累计长度不低于3000m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TJ4施工标段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近3年(2009~2011年)年平均完成营业额5亿元以上;2011年度财务净
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近5年(2007年8月至今)累计施工完成高速公路路基工程不低于20km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TJ5施工标段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近3年(2009~2011年)年平均完成营业额5亿元以上;2011年度财务净
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近5年(2007年8月至今)累计施工完成高速公路路基工程不低于30km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TJ6施工标段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近3年(2009~2011年)年平均完成营业额5亿元以上;2011年度财务净
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近5年(2007年8月至今)累计施工完成高速公路路基工程不低于30km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TJ7施工标段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同时具有路面、桥梁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近3年(2009~2011年)年平均
完成营业额5亿元以上;2011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近5年(2007年8月至今)累计施工完成高速公路路基工程不低于40km、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不低于40km的业绩和施工完成1座桥
长不小于1000m的公路桥梁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机构母体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注:当投标人工地临时试验室母体单位与投标人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时应出具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的证明材料;当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机构母体与投标人为合作关系(仅限投标人工
地试验室)时应出具与试验检测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4)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评定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允许转包或违
法分包。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获得2个标段的中标资格。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
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
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544号文),在公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范围中,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以下的企
业资质
4.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公示制度与信用等级管理
5.1、公示及投诉处理
5.1.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分标段填报、装订、包封):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公示表2.近五年(2007年8月起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公路施工项目情况表
公示表3.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
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
,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的业绩、人员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经过公示的业绩、人员,但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
5.3、纪律与监督
5.3.1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3.2招标人在开标之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放弃投标申请,且不退还投标担保。若投标人在该阶段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担保,并将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给予1-2年D级信用评价(禁止参与投标)的信用处理。
5.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担保,并将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1-2年D级信用评价(禁止参与投标)的信用处理。
5.3.4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中标人放弃合同,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履约担保和超额履约担保,并将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严重不良信誉记录,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投标承诺函制度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期后3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承诺函应密封包装,封套上不得有任何投标人标识,承诺函提交后,将由招标
人的监督部门参与封存,并在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时公开开封。若投标人未向招标人提交或未按时提交投标承诺函,视为投标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若投标人提
交了投标承诺函,但未按照投标承诺函承诺内容投标的,招标人将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下列信用处理:
(1)投标人不按投标承诺函内容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投标限制期(投标时按C级信用对待)信用处理。
(2)若投标人处于上述第(1)条规定的信用处理期内,不按投标承诺函内容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投标禁止期(投标时按D级信用对待,即禁止参与投标)信用处理。
7.投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9 月 24 日至2012年 9 月 28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4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接受投标人书面质疑。
8.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10 月 22 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51035649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510356498
邮箱:
haoliang219@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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