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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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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施工单位施工时不慎将乙施工单位正在安装的一台设备损坏,甲施工单位向乙施工单位作出了赔偿。因修复损坏的设备导致工期延误,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延长工期申请。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延长工期申请是否正确?监理机构能否以甲施工单位已赔偿为由免除建设单位的连带责任?请说明理由,谢谢。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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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自强
沙发
目前,建筑市场鱼龙混杂,政府将安全责任强加于监理,监理作为弱势群体只能被动接受,现在项目监理证上已明确是“四控制”,这样就必须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了,否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就倒霉了。已有案例,发生事故,施工、监理一同被驱除出市场,施工单位换个地方勉强可以投标,监理就麻烦了。总之,要想自保,还是设吧,而且多多益善。
2009-04-19 15: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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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雄风
板凳
监理是责任主体之一,所以很需要安全工程师。
2009-04-06 2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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