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5-07 02:23:07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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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五一”节的劳动奖章说起
今年,我国有20名农民工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对此,许多媒体以“喜看农民工当劳模”为主题给予热情洋溢的肯定,回顾说:过去推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主要考虑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工人。尽管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同样奋斗在工人岗位上,同样付出艰辛,做出贡献,但因其“打工者”的身份,而未被纳入参选劳模的行列。进而评论说:如今这一状况已经改变了。农民工不仅可以获得“五一”劳动奖章,而且获得者数量在不断上升,这表明,农民工的贡献日益得到全社会的承认,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在不断提升。对广大农民工而言,当劳模、受表彰能增强他们的自豪感,激发他们建设城市的热情,使他们能更好地融入城市社会。一些评论文章还讲:在其他待遇方面,农民工也逐渐与城里人“平起平坐”了,农民工子女不能在城里入学、农民工不能当代表等“旧规矩”已被取消,这不但反映了农民工的贡献受到社会肯定,也从一个侧面折射着社会的进步。还意味深长地阐述说:我们期待着,有更多的农民工登上劳模的领奖台,期待着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其实,人本来就应该是平等的。在劳模问题上这种平等至少应该体现在:具有同等劳动权,劳动付出相当时具有同等被表彰权,不管你是什么出身!这是我们国家制度的基本精神。但长期以来,这种平等没有实现。比如,你工会在设立工会机构的系统或行业评比全国劳模,没有设立工会的广大农村评了没有?农业作为其他产业的基础产业,不重要吗?农民占总人口的近七成,没有代表性吗?广大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脸晒黑了背累驼了,没有劳动吗?但我们的二元制结构,却在许多方面把农民远远地丢在了一边,本应平等的权利没有平等,比如劳模评比。
另外,农民的贡献是很大的。为新中国的建立,我们的农民付出了很多。以山东临沂为例,革命战争年代,沂蒙山区420万人,有20万人参军入伍,120万人参战支前,10万先烈血洒疆场,乡乡有红嫂,村村有烈士。用乳汁救伤员的“沂蒙红嫂”,用肩膀搭起人梯供战士们过江的妇女们,以饿死自己两个亲孙子为代价抚养革命后代的“沂蒙母亲”王换于,奔跑于枪林弹雨之间抬担架送给养累死累伤的那些难记其数的民工们,不都是农民吗?因此说,农民对革命、对国家,贡献不可谓不大。
但实事求是地说,不平等渐渐出现了,劳动者甚至被划成了三六九等。生产队时期,农民一天的劳作一般只值二三角钱,少的只有六七分钱!一个劳力一年下来的收入为几十元。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一些农民交完“三提五统”之后,算算集市上的粮食价格,收入往往不如投入的多,田间劳动成了不产生价值的过程。后来出台粮食收购国家保护价,小麦也不过六毛多钱一市斤,劳作一年的收入不过千把元!免了各种农业税收,但也仅是吃饭不成问题了。看看他们的居住条件,看看他们的生存质量,看看他们的一切一切,仅仅花钱一项就成了很大的问题,他们要承担巨额的子女教育负担、巨额的突发性医疗负担等。被逼无奈,他们只好纷纷进城出工。在城里,情形大家都很清楚,他们的工资一般在每天二十元,技术好的最多也就六七十元,几无福利可言,及时足额拿到手的,那是极其幸运的一些人。而城里的非农民们,机关事业单位刚刚参加工作的最低职务者一般日工资为六十元以上,垄断行业普通员工一般要达到一百元以上,有的更高,劳动收入的不平等极其严重。除报酬外,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保障,二者更是不可比拟。时值五一,我们又很痛心地看到:劳动的政治地位还如此不平等!
同在一片蓝天下,沐浴着同样的阳光但却没有沐浴着同样的制度和政策,为什么要一样的国民两样的对待呢?难道我们制定一个公平的劳动政策就那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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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