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给排水 \ 转发--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完善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

转发--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完善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

发布于:2007-05-05 13:19:05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复制转发]
  2004年8月,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明确: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的出发点是通过对施工设计图纸的把关,强化建筑领域的安全管理。
  多年从事房地产业、时常要接触施工图纸的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彭磷基说,这个制度施行以来,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施工图的设计质量与设计水平,对设计单位,尤其是对技术力量不强、管理不规范的中小型设计院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起到了指导与监督作用。同时,他还指出,由于审查机构的产生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虽然名义上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实际上性质含糊,政企角色不分。“我认为这个制度的产生是一定时期政策的产物,在实践中出现了种种不合理的现象甚至是腐败行为,长远看可能会呈现弊大于利的趋势,反而违背了建立该项制度的初衷。”对此,他总结出三点问题。
一是对设计施工图的审查本来是政府建设部门的职能,政府将该项职能转移给收取审图费用的审图机构,审图公司实际上就成为了政府变相收取费用的一个机构。
二是审图公司的角色定位含糊,责任不明,扰乱了建筑领域其他主体责任分担。房屋建设领域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本来是五个各司其职、互相制约、责权利清晰、分工明确的责任体,但是现在审图公司凌驾于设计单位之上,既收费又不承担责任,反而干扰了设计单位的专业工作。
三是审图公司的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很多人根本不具备审查专业设计院设计图纸的水平,却仍在滥竽充数,没有实行完备的资质考核制度。这种人员组成的审图公司,要审查比自身专业水平高的设计单位的施工图,不仅难以起到把关的作用,反而会影响设计者的创作,双方还有可能发生矛盾。
总结上述问题,彭磷基委员指出,一个“由建设单位出钱,审图机构获利,设计单位承担责任”的不合理局面已经形成了,而审图机构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暧昧关系也成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最头痛的一个环节。鉴于此,他对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改革提出了四点建议:
第一,杜绝政府指定审图公司的做法,建立建设单位自愿选择审图公司的机制。第二,将审图内容中涉及政府公共管理职责方面的项目仍旧划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行使,审图公司只就专业技术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查。第三,审图公司收受了审图费用,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审图公司的责任。对审图公司的审查意见不应该只分为“合格”、“不合格”,审图人员与设计人员意见相左时应该清楚表述双方的分歧,以利于责任的追究。第四,严格考核审图人员的资质,建立审图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没有相应的资质不得上岗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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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linyinong
    linyinong 沙发
    中国是一个法律缺失的国家,责权利不明!
    二、三条的问题经常碰到,尤其是第三条,有些人对规范条文的理解根本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
    2007-05-26 09: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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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likaizhan
    likaizhan 板凳
    我认为审图制度还是不可或缺的,只是应该更加完善!
    2007-05-25 16: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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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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