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物发电厂130MW机组厂区土石方建设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CDJZHS(2012)3-020
招标人:汉寿县罐头嘴镇人民政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2]170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汉寿县罐头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的企业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物发电厂130MW机组厂区土石方
建设工程
2.2 招标编号:CDJZHS(2012)3-020
2.3 建设地点:罐头嘴镇盘古村
2.4 总投资额:约263.51万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 工期要求: 30日历日
2.7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9 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场地夹带总面积60.003亩(包括边坡),具体内容为:土石方工程(2—1)地块,包括清除表土、回填土方至设计标高、碾压成型。
2.10 招标范围:土石方等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且已在投标单位办理养老保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2010]318 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 10月 12日 17 时 0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6.1)。
获取时间: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 28日,截止时间2012年9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 09:00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 涛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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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