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5-03 22:05:03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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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敷设在消防线路中。
4.2.3 敷设在海拔2000m以上。
注: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确定。
4.3 电缆桥架的结构要求
4.3.1 防护等级
a)无孔托盘(无盖无孔托盘除外)的整体防护等级应符合GB 4208-1993的规定,户内不低于IP30,户外不低于IP33。
b)耐火电缆桥架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 4208-1993的规定,户内为IP40,户外为IP44。
4.3.2 材料
桥架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自身的相关标准。
a)钢制托盘、梯架及附件宜采用冷轧钢板制作,并应符合GB/T 700-1988中Q235A钢,和GB/T 11253中的有关规定。
b)铝制托盘、梯架及附件的板材、型材应符合GB/T 3880和GB/T 6892的规定。
C)玻璃钢制的托盘、梯架及附件,其材料应符合GB/T 15568的规定。其它非金属托盘、梯架应符合材料自身的有关规定。
d)螺栓、螺母、平垫、弹垫及半圆头方颈螺栓,应分别符合GB/T 5780、GB/T 6710、GB/T 97.1、GB/T 93和GB/T 12的规定。
e)耐火电缆桥架中直接与带电电缆接触的非金属材料应符合GB 8624-1997中B1级的规定。
f)支吊架所选用材料应符合自身的有关规定。
4.3.3 托盘、梯架常用规格
托盘、梯架的宽度与高度常用规格尺寸见表8中符号“△”。典型图例见附录A。
表8 常用规格尺寸 mm
4.3.4 板材厚度
钢制托盘、梯架允许最小板材厚度见表9。
托盘、梯架直线单元的标准长度为2m、3m、4m、6m、8m。
4.3.5 直角弯通的弯曲半径
托盘、梯架直角弯通常用的内侧弯曲半径R为200mm、300mm、400mm、600mm、900mm。
4.3.7 通风孔
有孔托盘底部通风孔面积,不宜大于底部总面积的40%。
4.3.8 梯架的横档
梯架的横档中心距不应大于400mm。横档的宽度不宜小于30mm。
4.3.9 焊接件质量要求
焊接表面均匀,不得有漏焊、裂纹、夹渣、烧穿、弧坑等缺陷。
4.3.10 表面防护层技术要求
4.3.10.1 表面防护涂(镀)层技术要求见表10。(钢制桥架表面防护处理方式见附录C)。
表10 表面防护层技术要求
4.3.10.2 附件的防腐处理应与桥架的主体结构相一致,紧固件的防腐处理见表10。
4.3.10.3 各种类型的支、吊架其表面处理与托盘、梯架是否相一致,可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而定。
4.3.11 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桁架的质量要求
4.3.11.1 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桥架其外表面应平整、光滑无划痕、缺料、裂纹,色调不一致,斑迹等缺陷。锯、切、冲口断面及连接孔断面不得有分层毛刺。
4.3.11.2 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桥架应具有一定的耐水性能和耐腐蚀性能。
4.3.11.3 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桥架应具有可靠的绝缘性能,其表面电阻率应大于或等于108Ω,体积电阻率应大于或等于107Ω?㎝。
4.3.11.4 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桥架不应被点燃。如果被点燃应能限制火焰蔓延。
4.3.12 保护电路连续性
金属桥架系统,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保护电路连续性的技术要求为:在有跨接点处连接电阻应小于等于50mΩ;无接点处连接电阻应小于等于5 mΩ/m。玻璃钢或其它非金属材料桥架根据需要可沿桥架全长另敷高专用接地线,其截面积大小可根据GB7251.1-1997中的7.4.3.1.7的有关规定,由用户与制造厂家协商。
4.3.13 机械负载
4.3.13.1 正常机械负载
桥架除包括其本身的重量外,还应包括其所能承受的电线电缆的机械负载。
a) 所需机械刚度可通过选择材料的厚度、形状来获得,或通过制造厂规定的固定支架距离来获得。
b) 桥架在承受额定均布载荷时,其相对挠度钢制的不宜大于1/200,铝制的不宜大于1/300,玻璃钢制的不宜大于1/200(见表11)
表11 典型电缆桥架载荷表
材 质
支吊架跨距mm
额定均布载荷N/m
挠度值(不大于)mm
边高100mm
边高150mm
边高200mm
钢
2000
1000
1850
3100
10
玻璃钢
550
1100
1750
铝
800
1450
2450
6
注:其它支吊架跨距的额定均布载荷由制造厂在技术文件中给出。
C)各种类型的支吊架应能承受相应规格(层数)托盘、梯架的额定均布负载,满足强度、刚度及稳定性的要求。钢制吊架的横担或侧壁固定的托臂在承受额定负载时的最大挠度值与其支吊架本身长度之比不宜大于1/100。托臂为铝型材时,不宜大于1/150。典型图例见附录B。
4.3.13.2 特殊机械负载
桥架系统除承受正常机械负载外,原则通过不可做人行通道使。如需作为人行通道等其他用途,为此目的而进行的特殊设计,应由制造厂和用户之间协商。
4.3.14 耐撞击能力
托盘、梯架应能承受GB/T 2423。46-1997中表2碰撞能量为10J的撞击。碰撞后不应出现影响安全使用的变形和裂纹。
4.3.15 耐火电缆桥架
耐火电缆桥架应符合表5给出的不同耐火等级。
5 试验方法
玻璃钢及其它非金属桥架在完成制造240h后,方可进行试验。
5.1 外观检查
桥架的外观采用目测、手触摸检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验,试验结束应满足本标准4.3.9~4.3.11.1中的有关规定.
5.2 机械负载试验
桥架机械负载试验可依直线段接头部分负载为判定依据,当该试验通过后,不含接头的直线段及弯通机械负载试验可不做该项试验.
5.2.1 直线段及直线段接头部分机械负载试验
按表11给出的额定负载验证托盘、梯架在水平安装时其结构强度的可靠性。
5.2.1.1 样品要求
样品为直线段,不少于两件及必要的连接件.支吊架距离和额定均布负载值按表11的规定。直线段和直线段接头部分的负载试验分别按图1、图2进行布置。
5.2.1.2 试验负载要求
可采用钢条、铅锭或其它非连续刚性材料。钢条可用厚3mm,宽30mm~50mm,长度不大于1m的扁钢,其它负载材料宽度不大于125mm,长度不大于300mm,最大重量不超过5Kg。
5.2.1.3 加载
按表11给定的额定均布负载乘以1.25即为试验负载值或是当支吊架间距大于2m时,按照制造厂产品技术条件提供的额定均布负载值,为了便于对梯架加载,允许用厚1mm,长度不大于1m的钢板或网板置放在支架跨距内横档上,两块钢板之间不能搭接,钢板重量应计入试验负载总重量.负载与试件侧边距离均为10mm~15mm。
5.2.1.4 试验结果
5.2.1.4.1当试验载荷加至额定值后,将支吊架、试件调整平稳,测量位于跨距中部两个侧边的中心值取其平均挠度值应符合表11的要求,精度等级为0.1mm。
5.2.1.4.2 试验完毕卸下试验负载,桥架不应有明显的永久变形。
5.2.1.4.3 接头部位在试验中和试验后(卸载后)保护电路应保持其功能。
5.2.2 弯通的负载试验
试验布置见图3,试验方法同5.2.1,试验结果的判定同5.2.1.4。
检测挠度值的r、s、t点应设在支撑端中部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两支撑端之间距离的1/100。当两个支撑端之间为弧线时,(如图3(b)中a点至b点)其偏点不应超过a、b之间弧线距离的1/100。
5.3 支吊架负载试验
5.3.1 试品要求
制造厂应按不同的支吊架型式提供一组以上的组装形式,试验布置方法如图4.
5.3.2 试验负载材料
负载材料可采用钢块、铅锭或其它比重较大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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