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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使用中的困惑

发布于:2007-05-03 09:47:03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复制转发]
工程量清单已实行三年多将近四年了,对于工程量清单的运用,不知各位有什么看法,下面,我将我运用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些困惑列出,请大家讨论,并加以指导:
1、 工程量清单列项中的内容是否可以拆分或打乱?例如:清单010401001钢筋砼基础,其工作内容包括垫层铺设;混凝土浇、运、捣、养护;地脚螺栓二次灌浆。我一般是将这三项工作内容分列为三个清单子目,因为各个钢筋砼基础、各种钢筋砼基础、各栋的钢筋砼基础,基垫层的做法、厚度、含量可能都不一样,这样就可能形成同一种标号的钢筋砼基础,出现在同一标书的不同地方,其单价千差万别,单价与成本的对应也不明了,以后垫层变更无法直接计算出造价的变更。不知我变种做法有没有违反工程量清单规范?各位是否出有相同的感受?
2、 模板工程量做为工程造价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其放入施工措施费中且结构工程量有变更时不能变更其造价有点莫明其妙,在金地投标时(不完全按国标清单投标)提议将模板列入工程量清单甲方非常赞同,这样对以后结构变更也可以同样计算模板的变更我觉得比国标清单列合理,不知各位以为然否?
3、 清单附录中规定了清单项目的计算规则,其中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010101003为挖基础土方分项工程,计算规则是“按设计图视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工程招标方就是按照这个计算规则进行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最终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这种计算规则所具备的优点是简便了计算手续,使工程量的计算和项目编码变得简单而快捷,但这样计算出来的数据,却是一种虚数。因为在实际工程中,凡是构成大中型项目的基础土方工程,只要不采取基坑支护,一定要考虑工作面和土方放坡,甚至还要考虑机挖土方的上下坡道。在总包单位进行分包时都是按照实挖体积计价的。清单报价时,实方单位体积是有市场价格可供参考的,而虚数单位体积没有市场价格可以参考。因此投标方在报价时是一定还要进行二次计算的,计算时要考虑土方开挖时的全部增量因素,计算出尽量接近实际的土方工程量。然后计算出实际土方量与清单土方量的比例系数后进行报价。这就违背了清单计价规范的初衷,由招标人编制工程量而投标人根据已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报价。实际上在这一分项工程中,投标人的计算量要远远超过招标人。  相关行业改革的不同步,增加了实际操作过程中清单报价的工作量。
4、 清单中某些分项特征要求不合理:以现浇混凝土梁按梁(板)底标高这个特征分别编码来详细解说这个问题。  规范附录A.4.3是现浇混凝土梁,共列6项9位编码。在“项目特征”一栏中,需要描述的第一项内容就是“梁底标高”。其要求可以理解为,混凝土梁其他所有参数相同,如梁的截面相同、强度等级相同,只要梁底标高不同,都要分别编码。而且有的工程项目在清单编码时就是按照这样的原则进行的,有的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编制的范本和应用指南也是这样的。当然,这是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编码,是无可非议的,但笔者认为,这是没有必要的。  比如相同框架梁,第一层梁底标高3.0米,第15层梁底标高49.2米。在浇筑过程中,无论梁底高低,其混凝土的消耗量和预算价格都是相同的。梁底标高不同,区别只在于混凝土的垂直运输费用以及高层施工降效的影响。但这两项费用的增加内容,分别包含在工程项目的垂直运输机械费和高层建筑超高费中。所以,不同梁底标高单独编码没有任何意义,徒然增加没有必要的工作量。 
以上为我碰到的清单使用过程中一系列问题之一,请各位清单高手解困答惑,同时也希望我们的同行将清单使用过程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列举出来供大家讨论,使我们在清单使用过程中共同的提高,谢谢!!!

全部回复(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hasee1981
    hasee1981 沙发
    楼主的见解真的很全面
    2010-04-21 1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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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wangdan570
    wangdan570 板凳
    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
    2010-04-21 1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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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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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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