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高龙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偃师市高龙镇人民政府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高龙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偃师市高龙镇
3、规 模:日处理水量1500m3/d。
4、招标内容:本项目建筑、设备及配套设施。
5、招标编号:TAHP-2012-119
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工期要求:60日历天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资格,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1、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外省企业投标报名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12 年 9 月 24 日至 2012 年 9 月 28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另行通知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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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