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城厢乡阳光社区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2】45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永城市城厢乡人民政府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2】4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城市城厢乡阳光社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已由永城市人民政府以永政土【2011】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
城市城厢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永城市城厢乡阳光社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永城市城厢乡阳光社区;
项目规模:约830万;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2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
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3.2.1 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3.2.2 投标人的资质证书; 3.3.2.3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证书; 3.3.2.4 投标人的建
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2.5 投标人的建造师技术职称证书;3.3.2.6 投标人的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为建造师本人);3.3.2.7 投标人的被
委托人身份证;
3.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地点: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
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查询内容:查询企业法人及被委托人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3.5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名时,应到省建设厅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
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
4.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9月 24 日至2012年 9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
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江 涛
手 机:13718845919
电 话: 010-56037014
传 真:010-63347002
邮 箱:
zhaobiao77@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