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会展大饭店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会展大饭店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落实情况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26680平方米。
2.2 计划工期:2012年10月27日至2012日11月30日,共计34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正压送风系统维修改造,600KW柴油发电机组安装。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会展中心大饭店。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11 时,下午_13 时 30 分至 16_时(北京时间)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外省施工企业提供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9日13时30分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王 诚
手 机:13681289551
电 话:010-56228106
传 真:010-56228106
邮 箱:
13681289551@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69号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