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5-01 14:04:01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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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某工程公司签订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估计工程量4000立方米,合同单价500元/立方米,合同工期40天.合同约定工期提前一天奖励2万元,拖后一天罚款4万元;按季结算支付.合同履行到第21天时发生了地震,造成停工4天,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方的实际损失为10万元,第三季度完成工程量800立方米;后期因机械故障停工3天,最后实际工期为50天.不考虑其他款项,施工方在第三季度应得到的工程款为多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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