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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新版发布水利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2007年4月25日 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9号)等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融资渠道日益多元化,监理单位的职责定位和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均发生了较大变化,水利部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11),已不能适应当前及今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实际要求。对此,为有效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秩序,维护监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健康发展,两部有关主管部门通过近两年的共同努力,对原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将名称改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7-0211),由两部近期联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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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yczy
沙发
将来只能注册在一家单位。
2007-06-17 0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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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gyi740221
板凳
牛人,有了一级注册结构师,还考土木工程师.没必要!一级结构师水电设计室能抢到你是它的福气.
2007-06-15 09: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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