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4-30 09:57:30
来自:环保工程/水处理
[复制转发]
每一种混凝药剂的使用都有其相应的适用PH范围,如PAC为6-8,硫酸亚铁为8-11,PFS为4-11,而投加混凝药剂后PH值的变动也是很大的,如在PH11时投加氯化铁200mg,PH会降到3-4。
问题:1.比如硫酸亚铁使用范围8-11,那么是指投加后还要将PH调到8-11呢还是在原水为8-11的范围内投加即可?
2.混凝分混合、絮凝、沉淀三步,直接将药剂溶解后加到沉淀或气浮的布水区,而不设絮凝阶段可不可以,对混凝效果会有多大的影响呢?
向水界同行们请教了。
全部回复(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1.适用范围指的是原水的pH值.
2.混合是一个搅拌强度较高的步骤,例如利用上下翻水挡板或搅拌器搅拌以使絮凝剂能更快的与水中的胶体物质和悬浮颗粒接触,然后再进入絮凝阶段,这时的搅拌强度要低很多,防止将已形成的大的矾花重新打碎,沉淀就不用说了.
回复 举报
混凝剂的量价加的有那么大么?
那么就混凝剂和PH调节的药剂混合加入,
最好先实验滴定下,有利于确定加量,从而也有利于保证PH稳定。
不要在这上面伤脑筋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