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4-29 16:46:29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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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准备考试的过程中碰到了下面的规范条文,不知如何理解
1.
木规(GB50005-2003)4.2.3条第3写道:
“当采用湿材时,各种木材的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以及落叶松木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宜降低10%”
请问是否意味者所有的落叶松的抗弯强度设计值不管是否湿,都要折减?
2.
木规表4.2.1-4,第4行“用于木构筑物时,折减0.9”。请问哪种情况可以称为“木构筑物”,从字面上看,应该所有的木结构都应该是。
请大家帮忙!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贵阳院高龙
沙发
2019-01-22 08:27:22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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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顽童zgz
板凳
谢谢大神分享,学习ing
2019-01-21 15:29:21
赞同0
加载更多规范条文:当采用湿材时,各种木材的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以及落叶松木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宜降低10%
条文理解:当采用湿材时,如果不是落叶松,则只折减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如果是落叶松,则要折减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抗弯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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