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4-22 18:52:22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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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区是97年开发的,部分未采用集中抄表系统,且使用的是机械表,物业公司接手后,用电总量与实际抄表电量相差很大,电费问题一直是物业公司的心病,如果实施电改难度极大,且资金存在问题.两年后,此物业公司解除对该小区的管理.后来电力部门征收电费,找不到该物业公司人员后,直接找到开发商,因为该小区总表的户名是开发商.所以这两年欠下的电费该开发商出.就此事开发商接下开发的小区在物业公司接手后便把户头转给物业公司,但电力部门不同意户头转给物业.开发商该如何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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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但不知当地的电业部门的相关规定,
总表读数应该比分表总和的读数稍大,因为有一个损耗在里面的
如果相差太大了,肯定有问题,应该彻底将原因查清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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