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电气工程 \ 供配电技术 \ [求助]应急照明所占比例?

[求助]应急照明所占比例?

发布于:2004-07-15 15:19:15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措施》 7 电气照明 104页 7.5.2 第5条 备用照明(不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等场所)的照度不宜低于一般照明照度的10%
《措施》 10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 136页 10.8.3 <火灾应急照明供电时间、照度表> 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不少于正常照度的50% 举例:人员密集场所,如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危险场所、避难所
这两条好象有些矛盾。 到底10%还是50%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rendyli
    rendyli 沙发
    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和备用照明是不一样的
    2004-07-15 17: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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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sxywmx
    sxywmx 板凳

    其实我们一般做的完全可以的了,有必要控制的那么准吗。有时我都不计算的,大概就差不多了。呵呵

    2004-07-15 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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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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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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