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宁夏成美电器有限公司车间钢结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招标人:宁夏成美电器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宁夏成美电器有限公司车间钢结构建设工程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 灵发改备案【2009】21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拨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1项目概况:宁夏成美电器有限公司1号车间、2号车间钢结构,钢结构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2.2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试验区
2.4标段划分:整个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良好的工程施工业
绩,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地县级以上检
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外地企业须先进宁施工备案手续方可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9月19日至2012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单位介绍信、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进宁备案
手续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
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10月18日9时30分,
联系人: 李 伟(经理)
手 机:13241038618
电 话: 010—88623128
传 真: 010—88621652
邮 箱:
liwei907@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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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