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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单独回路灯具数量可否超过25个?

发布于:2004-06-28 22:38:28 来自:电气工程/照明工程 [复制转发]

民规中有一条


“11.8.11 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16A,灯具为单独回路数量不宜超过25个。大型建筑组合灯具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25A,光源数量不宜超过60个。建筑物轮廓灯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100个。
当灯具和插座混为一回路时,其中插座数量不宜超过5个(组)。
当插座为单独回路时,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
但住宅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其中最后一句“但住宅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如何理解?


是指上面2行还是指这一条全部内容?


若是指全部内容,岂不是在住宅内单独回路灯具数量可以超过25个?


比如楼梯灯单独回路灯具数量可以超过25个?

全部回复(2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cnxyz1
    cnxyz1 沙发
    这个规范是以前到现在没变过,现在是能源节约型社会了,遇到小功率的节能灯,就似乎有点不合理。
    但规范也有它的合理性,便于检查故障,提高供电的可靠性,灯数太多,节点就多,该回路的故障率会增加,维修查找难度增加。

    下面有个变通,既满足规范的合理性,又解决不合理性。大家看看可行吗?
    将这种小电流的照明回路,分成几个单独主回路,接同一微断开关。(条件是 1.经过微断开关的电流超过16A。2.每个单独回路的电线载流量大于微断开关额定电流。)

    这样对于每个单独主回路,它的故障点数控制是满足规范,而对于装修设计会更加合理。
    2008-03-22 20: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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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chen780427@co163
    这个问题很实际,请大家跟进啊!
    2007-04-23 17: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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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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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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