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风雨殿49.9MW风电场工程建筑及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DL-FDZB-2012-125
开标时间:2012-10-16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湖南
受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电电力风雨殿49.9MW风电场工程建筑及安装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
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国电电力风雨殿49.9MW风电场建筑及安装施工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规模:本工程规划装机规模为24台2000KW、1台1900KW风力发电机组。
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4、工程性质:新建。
5、工程概况:
国电电力风雨殿风电场位于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境内,距新宁县约85.5km,距邵阳市约221.5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0°30′~110°35′之间,
北纬26°19′~26°21′之间,风电场场址范围面积为11.5km2,场址海拔高程在1600m~1860m之间。风电机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
式,出口电压为0.69kV,经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后,经35kV集电线路接至风电场110kV升压站。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拟以1回110kV线路接入邵
阳新宁水庙110千伏变。
四、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国电电力风雨殿49.9MW风电场内所有的土石方、基础、建构筑物、道路等土建项目,以及设备安装、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直至
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全过程的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土建及建筑部分:25台风电机组安装场地平整、风力发电机基础、箱变基础、风机接地网施工;110kV升压站五通一平工程、桩基施工、进站
道路施工、进场道路改造(新宁县县城至风雨殿风电场的进场改造部分)、风电场场内道路施工、建(构)筑物施工(包含上下水、消防、
暖通、
装饰和建筑电气等附属)、升压站防雷接地等;弃土渣外运;风电场及升压站复绿及绿化工程;风电场内水保施工;
(2)安装工程部分:25台风机及箱变安装、场内35kV集电线电缆及光缆敷设安装、图像监控系统安装、升压站内设备安装(包括电气一次、二次
设备及机务设备等)、送出接网工程配合以及所有设备的调试(调试配合)等。在调试阶段和试生产阶段为设备、整套机组进行性能试验等而安装
临时的或永久的设施和系统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3)风电场场外进场道路改造工程、风电场场内道路工程:场地清理、挖方及填方路基、路基整修、坡面排水、挡土墙、排水涵管、桥梁改造、
道路两旁影响大件运输的障碍物的清除(包括两旁树木砍伐、电线杆的移动、路上空影响大件运输的各种线路的清理,使得大件运输车辆能正常通
行,包括相关手续及负责所有相关费用)、道路弃土外运等,进场道路、场内道路维修及保养。
(4)所有招标人采购的A类设备及主材的卸车、保管。
(5)临时工程: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等工作。
(6)工程弃土渣外运。倾倒地点位于施工现场附近,具体位置需招标方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新宁县**在工程现场选定。
(7)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负责施工区域内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和维护、施
工道路的维护和管理;同时服从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关于此方面的统一管理。
(8)所有的土工试验指定第三方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并由投标人负责费用;所有电气设备安装后进行相关试验及验收,并由投标人负责费
用。
(9)由投标人负责所有本工程内特种设备或行业(如消防、起重、防雷接地等)的验收取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0)由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测量方格网的统一测设、复测、维护和管理。
(11)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指定的场内二次搬运工作:投标人负责将招标人中转场地内的塔筒及桨叶设备运至每个风机机位的运输并投保相关保险。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订立合同法人资格,注册资金柒仟万元及以上;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近三年无经济诉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6、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单机容量1500kW风电机组的安装能力,并具有单机850KW及以上山地风电场
施工业绩且至少有一个风力发电场投入运行。投标人并需具有至少两个已建造安装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正常投运的工程业绩。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
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ISO9000认证证书、职业安全、环境认证证书
)。
B.投标单位在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以及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C.按规定的格式提供推荐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候选人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施工人员的情况。
D.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E.投标单位财务状况,包括近2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F.投标单位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G.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分包的主要工程项目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投标方情况。
H.具有独立处理同类工程地方事宜的能力情况。
i.投标人在近5年的获奖情况(省级、国家级优秀施工企业、优质工程等)。
j.信用评估单位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等。
k.投标人近三年来经**及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安全报表。
六、报名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9月21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售价:4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10月16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备案登记表格;
联系人:罗旭
手 机: 13911056439
电 话:010-88180465
传 真:010-58684052
邮 箱:
chinazbcg@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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