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移动式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
受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委托,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移动式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移动式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NMYZ-2012-SB0901。
3、招标内容:1台移动式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供货及安装、运输及交货、保险、技术资料的提交、培训、设备安装、接口配合、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维护和保养等售后服务。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4、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之内完成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达尔登北路16号)。
6、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验评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产品须具有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4)近年来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且运行良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报名时间:2012年9月20日—2012年9月25日下午5:00前,逾期不再受理。
生产企业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
(3)营 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生产许可证
(7)类似业绩材料
代理商报名:除提供以上生产企业投标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一级代理证书
(2)项目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
(4)营 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类似业绩材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副本复印件一式贰份(A4纸)。(复印件须A4纸装订,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4、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报名时同时审查。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波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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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