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zhoushu8在2004-2-15 15:07:00的发言:
不需要设的地方设计师设了,是对用户不负责任的表现,
若不需要设的地方都设了,那是水平差的表现,试想,凡是有房子的地方都设的话,那要你这个工程师干吗?一个工人就够了嘛,对得起甲方的设计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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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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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11层+阁楼要不要做报警系统高规没有此要求是毫无疑问的。我想大鼻子的意思可能是因为11层住宅可以不设消防电梯和防烟楼梯间,所以按火规附录没有建议设置探测器的位置。但是火规表3.1.1的确把它归入二级保护对象。表是宜 ,附录是建议,都用了很暧昧的语言,因此不设设计没责任。而我在回复里用宜也不是没有根据,根据就是火规表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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