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9-21 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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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设备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已由 国家能源局 以 国能电力[2011]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5%、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招标人为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 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该项目设备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中部
静态投资概算为47.8349亿元。本工程计划于2012年9月开工,两台机组分别于 2014年8月份和11月份投产。本次招标范围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设备监理,包括设备监造和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设备监造内容包括对设备设计和制造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按照预先设定的质量关键点,见证设备关键部位制造质量、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对发现的制造质量问题,及时监督厂商加以处理及改进,防止不合格设备出厂。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内容包括在设备制造厂家完成自检后,通过必要的检测手段,对被检设备关键部位的制造质量进行监督性抽查检验,或采取直接旁站监理的方式参与设备厂内试验或检验,确认设备的制造质量和技术性能。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有人员、资金、服务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强制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申请人须具有全项设备监造乙级资质(强制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3申请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强制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证书原件);
3.4申请人2009年(含)以来应至少从事过2台300MW及以上容量的燃煤发电机组设备监造及催交工作(强制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合同原件);
3.5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监造工程设备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整,仅接受现金。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7 日9:30。
7.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王 杰
手 机: 132 4074 3335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zhaobiao1116@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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