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4-10 19:48:10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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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泰那收到消防审查意见,很是郁闷:
工程地点:上海
项目:厂房改造为员工宿舍, 占地面积500m2。高15m,每层高3m体积7500m3。
改造后:1层为资料室,2-3层员工宿舍。
没有设置消火栓系统。
消防局意见:
根据地方水灭火系统规程4.1.2。要设置消火栓。
2. 体积超过5000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商店、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书库、综合楼、商住楼等要设置室内消火栓。
我看了下,只有以上条款可以套上,按综合楼考虑的。但是我查表,怎么也看不到综合楼的水量,套其他建筑吧,是体积大于10000的才有水量。
我该怎么办?
大家给点意见吧。谢谢。
全部回复(1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wenlangao
沙发
个人理解:既然是改造为职工宿舍,人员比较多,应该设消火栓系统,建筑体积7500,消火栓水量可以定为10L/s,室内管道直接接室外给水管网就可以了,只是室外管网的水量应满足要求
2007-04-14 10: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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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jzsjylj
板凳
真是高手如云啊
2007-04-14 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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