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嘴山中心医院职业病防治综合楼消防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宁正招字【2012】第3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石嘴山中心医院职业病防治综合楼项目消防工程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宁发改审发[2011]5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石嘴山中心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全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周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南大街25号石嘴山中心医院院内;
建设规模:总17065平方米,其中地上15125.44平方米,地下一层1939.56平方米;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共41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0月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1月16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消防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 资质,具有 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2 年 9 月 19 日至 2012 年 9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外省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等资料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售价每套押金 1000 元,开标会议结束后凭押金收据清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及图纸的,需另加手续费每份 20 元,邮费以 邮局收费为准 。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周童 于娜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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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