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2012年度办公用计算机协议库存货物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11-12OTL204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2012年度办公用计算机协议库存货物重新招标,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以协议库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所称协议库存是指一定阶段内招标人暂存相应供应商处的虚拟库存。协议库存货物招标及其结果应用是指通过公开招标,集中确定一定阶段内虚拟库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及其中标产品的单位价格、服;务;条;件;和(基本)合同数量,协议库存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库存状态、现场需求以及对中标人的合同承诺,即时采购相应供应商中标产品的采购供应做法。
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包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包售价
(元/包)
交货地点
0711-
12OTL20403001
包1
高端台式计算机
台
16952
400
项目单位指定地点
包2
中端台式计算机
(东北、西北、华北)
台
20948
400
包3
中端台式计算机
(华中、华东)
台
37062
400
包4
低端台式计算机
台
28066
400
包5
高端稳定型笔记本电脑
台
2544
300
包6
中端稳定型笔记本电脑
台
5507
300
包7
实用稳定型笔记本电脑
台
2164
300
包8
高端便携型笔记本电脑
台
4281
350
包9
中端便携型笔记本电脑
台
4157
300
包10
实用便携型笔记本电脑
台
1941
300
招;标;范;围;中的货物数量为年度预测值。签署并提交协议供货承诺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中标主推机型必须保证招标人年度预测值60%的需求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全部资格、资质、业绩要求均系投标人本企业名下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5)开标日前三年内所提供的同类产品,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采购人的验证。
(6)开标日前三年内在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产品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项目进度。
(7)开标日前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采购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或者投诉。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格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格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项编号
货物名称
销售业绩
原厂商注册资金
认证
证书
数量
起止时间
(1)
台式计算机
台式计算机单个合同金额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2个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09年至截标日
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则按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ISO9000
(2)
笔记本电脑
笔记本电脑单个合同金额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2个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本次招标接受的投标主体为招标货物的原厂商,由原厂商提供产品和服;务;。允许原厂商中标后授权其代理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原厂商专属授权下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原厂商专属授权代理商按省/直辖市授权,每个省/直辖市专属授权一家代理商。原厂商须在投标阶段出具其代理商名单及其代理商签约履约需要的基本信息、能力证明和服;务;区域,出具原厂商与代理商共同签署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属授权。经原厂商专属授权的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则按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至2012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0日上午9:00;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同上;投标货物样品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同上。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和投标货物样品,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5.3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所有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6.2以电汇、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文件必须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电汇、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未提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陶岳 唐磊
电 话:15652571451 15652571450
传 真: 010-52285003
电 话:010-5228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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