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污水处理工程钢筋、钢管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鹤壁市格威特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鹤壁市鹤山污水处理工程钢筋、钢管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鹤发改投资[2009]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鹤壁市格威特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鹤山污水处理工程钢筋、钢管采购及安装
2.2 建设地点:鹤山区长风北路东侧
2.3总投资额: 500万元
2.4质量标准:国家规定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规模:三级钢12:230T;三级钢14:270T;三级钢16:180T;三级钢18:140T;三级钢20:40T;三级钢22:25T;三级钢25:110T;三级钢10:16T;一级钢6.5:10T;一级钢8.0:10T;钢管(D720×10):150T;钢管(D630×10):30T;钢管(D530×10):25T;钢管(D377×6):63T;钢管(D219×6):9T;不锈钢管直径118 :3T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3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必须设有销售场所和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3.5投标人应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唯一指定代理商;
3.6供应(生产)厂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7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须知
4.1生产厂家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2指定代理商应提交: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非法人企业持经营者身 份证)及代理产品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4.3投标人前来报名时还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 份证;企业近三年(2009年以来)来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能予以报名,另提供两套以上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报名时间:2012 年9月19日至2012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过时将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波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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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