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公司2012年第四批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材料类物资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招标
江苏省电力公司2012年第四批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江苏省电力公司2012年第四批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为JSXYKC04-02。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1 标识牌
2 电缆附件
3 电缆夹具
4 电缆接地箱
5 电力金具
6 工业照明灯具
7 胶带、自粘带
8 民用照明灯具
9 普通光缆
10 梯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阶段将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的所有资质证书和资信证明材料;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必需的其他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认证证书;企业销售业绩、运行业绩证明文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验资报告或企业章程。评审期间,投标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注:
(1)本批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无论是否参加过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均须制作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
(2)已取得《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记录》且不需补充或修改资料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本次对应分标或标包的资格审查文件里提供该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若需对已取得的《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记录》文件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除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本次对应分标或标包的资格审查文件里提供该证明文件复印件,还须在资格审查文件里提供“核实记录变更情况说明”及需要补充或修改内容的复印件。该说明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如果是针对业绩方面的补充或修改,资格审查文件里必须提供全部的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认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详见“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三年(2009年至201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9)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关于产品代理
3.4.1民用照明灯具可接受国产与进口品牌代理,其他物资均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3.4.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3 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
3.4.4 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如:型式报告、检测报告、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9日上午9:00至2012年9月25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标书售价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购买提示:请投标人尽量于2012年9月24日17:00前完成标书费支付工作。
4.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12年9月28日16:00前将澄清问题发至电子邮箱(
zgzbtb@163.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2日下午15:00。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2日下午15:00。
5.2本次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3本次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请于2012年10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2:45-15:00(北京时间)递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高工、王工
手机:1361 1210 983、1368 1289 551
电话:010-56228106
传真:010-56228106
邮箱:
zgzbtb@163.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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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招标
江苏省电力公司2012年第四批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江苏省电力公司2012年第四批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为JSXYKC04-02。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1 标识牌
2 电缆附件
3 电缆夹具
4 电缆接地箱
5 电力金具
6 工业照明灯具
7 胶带、自粘带
8 民用照明灯具
9 普通光缆
10 梯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阶段将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的所有资质证书和资信证明材料;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必需的其他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认证证书;企业销售业绩、运行业绩证明文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验资报告或企业章程。评审期间,投标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注:
(1)本批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无论是否参加过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均须制作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
(2)已取得《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记录》且不需补充或修改资料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本次对应分标或标包的资格审查文件里提供该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若需对已取得的《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记录》文件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除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本次对应分标或标包的资格审查文件里提供该证明文件复印件,还须在资格审查文件里提供“核实记录变更情况说明”及需要补充或修改内容的复印件。该说明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如果是针对业绩方面的补充或修改,资格审查文件里必须提供全部的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认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详见“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三年(2009年至201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9)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关于产品代理
3.4.1民用照明灯具可接受国产与进口品牌代理,其他物资均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3.4.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3 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
3.4.4 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如:型式报告、检测报告、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9日上午9:00至2012年9月25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标书售价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购买提示:请投标人尽量于2012年9月24日17:00前完成标书费支付工作。
4.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12年9月28日16:00前将澄清问题发至电子邮箱( zgzbtb@163.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2日下午15:00。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2日下午15:00。
5.2本次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3本次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请于2012年10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2:45-15:00(北京时间)递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高工、王工
手机:1361 1210 983、1368 1289 551
电话:010-56228106
传真:010-56228106
邮箱: zgzbtb@163.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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