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六净水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ZX2012-53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六净水厂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2】491号文
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采用建设-移交方式(BT建设项目)模
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六净水厂工程(BT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25万立方米/日。
2.3建设内容:取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及配水管网工程。
2.4总投资额:约203581.08万元。
2.5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新立城水库的西北角,现第三净水厂取水泵房西南侧(
距离约70米)。
2.6建 设 期:2012年10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1162日历天。
2.7招标范围: BT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若是自行施工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自行施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4.1亿元并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不具备自行施工能力的,投标人(中选的投资商)自筹资金并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和政府投资
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施工企业进行公开招标。
3.2 投标人若是自行施工,须在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拟派出的施工项目经
理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投资商单独投标。
3.4 外省投标单位可以先参与投标,若中标须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
详见吉政函[2011]25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9日至2012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拟自行施工的投标人还应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施工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
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7日9:00,地点为长春市。
6.2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
6.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
63891730
联系人: 杨皓
手 机: 15801376338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yanghaozb168@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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