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辉县市黄水河(纬一路桥至南水北调倒虹段)
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2-09-1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辉县市黄水河(纬一路桥至南水北调倒虹段)治理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 以豫水行许字[2009]74号文批准建设,由河南省水利厅豫水计[2011]60号文下达投资计划,招标人为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现对该项目施工和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辉县市中部
2.2建设规模:对桩号3+450-桩号8+650全长5.2km河道进行治理
2.3资金来源:来自中央投资+地方配套
2.4建设内容: 黄水河治理工程河段全长约5.2㎞(桩号3+450-桩号8+650),主要治理内容为浆砌石挡墙新建1.075㎞,浆砌石挡墙拆除4.632㎞,堤防新建9.325㎞,河道开挖疏浚5.2㎞。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6标段的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Ⅰ标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第Ⅱ标段:河道疏浚土方工程上段
第Ⅲ标段:河道疏浚土方工程下段
2.7工期: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或贰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外省、外市符合的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辉县市建设局出具的进豫和进辉施工备案证明
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1.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河南省水利厅信用档案备案。
3.1.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类似本工程监理经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每个合格有效投标人可以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合格有效投标人中多个标段,按标段报价最高的合格有效投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5:00至17:30,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书和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捌佰元(¥800元),图纸每套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携带的资料:
施工标:
4.3.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
4.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3.3税务登记证副本;
4.3.4企业资质证件副本;
4.3.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6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
4.3.7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
监理标:
4.3.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
4.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3.3税务登记证副本;
4.3.4企业资质证件副本;
4.3.5总监理师具有国家注册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4.3.6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王新华 、 曾国松
电 话:010 - 6818 5698
传 真:010 - 8131 4390
手 机: 158 11083710 、182 01436072
邮 编: 100049
邮 箱:
zbcg8818@126.com 、
zbgs8818@vip.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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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