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惠民院老年公寓综合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新乡市民政局
1.招标条件:
受新乡市民政局的委托,代理新乡市惠民院老年公寓综合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单位,现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新乡市惠民院老年公寓综合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2.2招标内容:中央空调主机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3招标规模:建筑面积约12000㎡,地下一层,地上九层,框架结构。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和自筹,已落实。
2.5交货及安装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央空调生产商或经空调货物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
3.2报名企业是所投产品生产商的必须具有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是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中央空调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指由制造厂商全权委托一家经销商参加投标报名)并携带制造商制造许可证原件;
3.3同一品牌空调主机只允许一家经销商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3.4报名企业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在河南省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应出具制造商的有关证明材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品牌的整机(主要零部件除外)。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4.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8日至2012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
(6)中央空调生产商授予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供货授权证明(经销商提供);
(7)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制造商在河南省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列出的资料须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为2份,需用A4纸复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后退还。报名资料与投标文件必须保持一致。
4.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份,无损坏无息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5.1 投标截至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 10月 12 日上午9:00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江 涛
手 机:13718845919
电 话: 010-56037014
传 真:010-63347002
邮 箱:
zhaobiao77@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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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