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区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人:鹤壁市鹤山区城市管理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鹤山区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已由鹤壁市发改委以鹤发改城市(2011)3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鹤山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国内政府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鹤山区
2.2建设规模:3×667平方米
2.3投资规模:总投资470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3个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建筑面积3×190平方米,硬化地面3×170平方米.
二标段:绿化工程308平方米
三标段: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工程监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所示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
2.8承包方式:总承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建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 投标人 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1个投标人中标其中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 报名要求:
4.1.1一、二标段报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 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携带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供 施工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等有关材料。
4.1.2三标段报名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持其身 份证参加报名;.参加报名的监理单位携带营 业执照副本(须年检合格);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职称证;
4.1.3其他要求:( 1)外省进豫企业还需提交河南省建设厅办的进豫备案证书;省内施工企业必需提交进鹤备案证书 ;(2)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必须齐全,缺项不能予以报名);(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原件。
4.2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
2012年9月18日至2012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