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廊坊热电厂烟气脱硝装置(液氨法)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GDCX-FJZB12-270
1.1 受国电廊坊热电厂筹建处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在国内拥有至少两台300MW机组及以上机组烟气脱硝装置的投运业绩的总承包商或其联合体(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项目EPC总承包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1.1 投标人须是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联合体。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 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1.2 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1.1.3 投投标人必须己有2套完整投入商业运行满1年的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烟气脱硝装置的业绩。
1.1.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350MW燃煤机组的一整套完整的烟气脱硝装置的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3 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从招标代理机构有偿获得招标文件,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方,仅供投标人投本标之用。
1.4 发售招标文件日期:2012年9月17日-9月22日至发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
除外。发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
售价 (元) 竣工期 投标保证金(万元)#1机 #2机
1 整套完整的烟气脱硝装置EPC总承包 1 8000 2013年7月 2013年9月 80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 10 月9 日09:3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
开标时间: 2012年10月 9日09:30整,北京时间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金额为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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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