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国际学校一期项目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 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承建的南通国际学校一期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的 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二、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宏兴东路交叉口。
2、招标内容:南通国际学校一期工程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
3、计划开、完工时间: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10月10日,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开工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并配合主体施工单位通过省“扬子杯”评审。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南通国际学校一期项目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壹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企业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2)企业业绩:近三年内有在江苏地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在江苏地区承担过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 。
(“近三年”是指2009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且已竣工的工程)
(5)其他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订立合同的能力;
B、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本招标公告的要求;
E、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F、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G、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H、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承包人资格条件不符的,发包人可随时取消承包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因本工程时间紧迫及工程本身特殊性,请各投标申请人务必认真仔细踏勘施工现场,以便充分了解工程实际情况,否则,投标申请人对本工程做出的推论、误解、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2012年9月24日9:00时~11:00时。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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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