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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烈士陵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发布于:2012-09-18 14:02:18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复制转发]
永吉县烈士陵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JLHPZB2012-52号
开标时间:2012-10-10
所属地区:吉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县烈士陵园建设工程已由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永吉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的核准通知》(永发改字【2012】1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吉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永吉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性质:新建。
2.2工程规模(招标内容):总面积为20000㎡;(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永吉县烈士陵园建设工程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全范围施工招标。标段划分:1个。
2.4 资金来源与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永吉县口前镇内。
2.6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0月30日,总工期74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临时贰级建造师及以上级注册执业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8日-2012年9月2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代理人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投标代理人备案证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同时提交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副本原件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和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王 诚
手 机:13681289551
电 话:010-562281 06
传 真:010-562281 06
邮 箱: 13681289551@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69号
  • zhousj6688
    zhousj6688 沙发
    永吉县烈士陵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JLHPZB2012-52号
    开标时间:2012-10-10
    所属地区:吉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县烈士陵园建设工程已由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永吉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的核准通知》(永发改字【2012】1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吉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永吉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性质:新建。
    2.2工程规模(招标内容):总面积为20000㎡;(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永吉县烈士陵园建设工程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全范围施工招标。标段划分:1个。
    2.4 资金来源与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永吉县口前镇内。
    2.6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0月30日,总工期74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临时贰级建造师及以上级注册执业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8日-2012年9月2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代理人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投标代理人备案证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同时提交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副本原件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和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王 诚
    手 机:13681289551
    电 话:010-562281 06
    传 真:010-562281 06
    邮 箱: 13681289551@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69号
    2012-09-18 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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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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