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泽普县2012县城既有居住建筑外墙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普县2012县城既有居住建筑外墙节能改造工程已由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补助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泽普县2012县城既有居住建筑外墙节能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址:泽普县县城
2.3 建筑面积:外墙节能改造面积0.8万平方米
2.4 结构类型:详见招标文件 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 工程投资额:详见招标文件
2.6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7 本工程本次招标共分2 个标段(施工标段及监理标段)
2.7.1 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
施工招标范围为: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zheng、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监理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报名参加投标。监理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zheng、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核准证、拟派总监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4日至2012年9月1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刘伟
电 话:010 -5289 4801
传 真:010 - 81314390
手 机: 13611145763
邮 编: 100049
邮 箱:
13611145763@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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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