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2-09-17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商城县国土资源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城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已由县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商城县国
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商城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
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2.2项目地点:商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2.3项目规模: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1982.52平方公里;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总面积:149.48平方公里。
2.4工 期:中标单位应于2012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所中标段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中标段宅基地使用权
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地籍调查、确权发证及数据库。
2.5质量要求:通过省级验收。
2.6标段划分:10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上石桥镇、县产业集聚区、河凤桥乡、鲇鱼山乡、城关镇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确权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标段;(面
积约42.94平方公里)
第二标段:鄢岗镇、双椿铺镇、冯店乡、吴河乡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确权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标段;(面积约36.20平方公里
)
第三标段:金刚台乡、苏仙石乡、伏山乡、丰集镇、李集乡、黄柏山国有林场、汤泉池管理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确权发证
及数据库建设标段;(面积约33.30平方公里)
第四标段: 汪桥镇、观庙乡、余集镇、达权店镇、长竹园乡、汪岗乡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确权发证、数据库建设及全县数据
、文字、图件成果汇总标段;(面积约37.03平方公里)
第五标段:商城县上石桥镇、县产业集聚区、河凤桥乡、鄢岗镇、金刚台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及全县数据、文字、
图件成果汇总标段;(面积约401.81平方公里)
第六标段:商城县李集乡、丰集镇、苏仙石乡、双椿铺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标段;(面积约400.12平方公里)
第七标段:商城县汪桥镇、余集镇、观庙乡、冯店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标段;(面积约392.53平方公里)
第八标段:商城县城关镇、汪岗乡、鲇鱼山乡、伏山乡、吴河乡、汤泉池管理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标段;(面积约
407.11平方公里)
第九标段:商城县长竹园乡、达权店镇、黄柏山林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标段;(面积约380.94平方公里)
第十标段:质量监理标段。(商城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地籍调查、确权发证及数据库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理)
。
2.8工作内容
2.8.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时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行政村权界线范围为基础,按照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村集体所有、乡(镇)集体所有的形式进行调查,
乡镇政府周边村庄、重要拐点和三村交界及土地权属有争议的需实测坐标,其余拐点可采取调绘法上图,完成相应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勘丈成果(其中实测界
址点点数不少于总界址点点数的25%)。
2.8.2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
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是指依据最新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每个建设用地图斑范围内每宗宅基地、集体建
设用地和其他土地的位置、权属、界址、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等,采用1:500的大比例尺进行调查,制作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地籍调查资料,满足土地登记的
要求。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未上图或新增的集体建设用地也要按照实地情况进行调查,并在年底变更调查时予以变更上图。
采用相邻各方指界并签字盖章确定各自的权属界线,界线指认结果和宗地草图作为权属调查结果。
2.8.3乡、镇政府所在地城镇地籍更新调查。
乡、镇政府所在地图斑范围内的国有土地需按照《河南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规程》开展城镇地籍更新调查。
2.8.4土地登记
按照申请、审核、批准、注册的原则,为符合土地登记发证条件的宗地办理土地登记,建立土地登记卡,对因各种原因不能登记发证的宗地,只登记,不发
证,也要建立土地登记卡。
2.8.5颁证
分为土地证书缮证、土地证书发放、土地证书保管等。
2.8.6农村集体土地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标准,利用计算机、GIS、数据库和网络技术,建立我县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数
据库。建立互联互通的土地数据库管理系统,满足我县及各级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的需求。数据库建设内容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及管
理系统、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信息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3、资格要求:
3.1 第一至九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
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 投标人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示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协作单位;
3.1.3 具有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必须含地籍测绘;
3.1.4 2008年以来在河南省独立承担过第二次土地调查或独立承担过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业绩;
3.1.5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1.6拟报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1.7从业人员中取得省级“土地调查”培训合格证书人员10人及以上;
3.1.8企业注册地或商城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2 第十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
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2 投标人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示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协作单位;
3.2.3 具有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必须含地籍测绘;
3.2.4 2008年以来承担过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或土地变更调查项目或相对应的监理工作业绩;
3.2.5 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2.6 拟报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3.2.7 从业人员中取得省级“二调”培训合格证书人员10人及以上;
3.2.8企业注册地或商城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施工标段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是2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选择投标报价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不能同时在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报名。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09月17日至 2012 年09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法
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
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技术职称证书;10个及以上从业人员培训证书;企业业绩证明(合同)原件(以上证件出示
原件,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需装订成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报名通知领取招标文件;
5.2 施工一至四标段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五至九标段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监理标段保证金伍万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 投标人需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备案通过后方可参与此次投标;凡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陈 岩
手 机 13167503352
电 话:010-58684052
传 真:010-58684052
邮 箱:
chenyanzb@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半壁店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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