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二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南区一期)招标
JXZD [2012]172-1(WSCL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江西省第二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南区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江西省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西省境内
建设规模: 6.5 万 m3/d
计划工期: 2012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9 日 工期: 12 个月
招标范围:江西省第二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南区一期)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包含且不限于初步设计代可研、施工图设计、工程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组织、设备调试、工程调试运行、操作指导培训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标段下水厂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
项目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一期规模
(万 m3/d ) 出水标准
1 江西定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赣州市定南县 1.5 一级 B
2 江西于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赣州市于都县 2 一级 B
3 江西省袁州医药彬江机电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 宜春市袁州区 1 一级 B
4 江西上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宜春市上高县 1 一级 B
5 江西青原富滩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吉安市青原区 1 一级 B
6 合计 6.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建筑行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牵头单位注册资本金达到 8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施工业绩要求: 近 5 年( 2007 年 9 月 1 日 - 2012 年 8 月 31 日 )承担过 相关水处理工程施工 ;设计业绩要求: 近 5 年( 2007 年 9 月 1 日 - 2012 年 8 月 31 日 )承担过 2 万 m3 /d 及以上规模的水处理设计业绩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要求:牵头单位需具 ISO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EPC 项目部经理的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专业:环境保护、
给排水或市政工程);联合体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联合体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 格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 )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3) 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 。
3.3 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且其下属的任何控股公司均不得再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2 年 9 月 21 日,每日下午 15: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相关业绩证明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10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到010-63347880
联 系 人: 刘阳 张丽
移动手机: 13521223733
联系电话: 010-63347001 / 010-63347880
传 真: 010-63347880
电子邮箱(E-mail):
zhaobiaoxiangmu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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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