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丽湾项目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招标人:内蒙古大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泰丽湾项目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金泰丽湾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投字[2011]2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泰丽湾项目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施工。
2、本项目为金泰丽湾项目景观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四纬路南侧,总面积约50000㎡,硬景面积约30000㎡,总投资约1200万元。
3、计划工期:2012年10月25日开工至2013年6月30日竣工;
4、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硬景工程;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需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
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园林工程师或本企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市政建造师。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21日,每日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叁份:
(1)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 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或园林工程师证;
(7)凡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
(8)呼和浩特市外进、本地企业均需提供《投标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详见呼城建委发[2011]627号文)。
联系人: 刘伟 13681084015 电话:010-58684307
传 真:010-58684307
邮箱:
zb60001@126.com(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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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