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村遗址博物馆二期工程房基遗址保护房主体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河村遗址博物馆二期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社会[2011]41号、郑发改设[2011]1025号文件批准建设,大河村遗址博物馆二期工程实行代建制,经公开招标确定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河村遗址博物馆二期房基遗址保护房主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河村遗址博物馆二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州大道以东、连霍高速以南,现郑州市大河村遗址博物馆院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8002万元,该工程新建仰韶文化房基遗址保护房4130平方米,地上一层、主体钢管桁架结构,包括建筑主体、室内外装饰(含房基遗址及探方现场展示、考古发掘现场展示、大型遗址沙盘、悬空木栈道等展示系统)等;原文物库房(总建筑面积3622平方米)改造为文物陈列展厅(陈展面积3104平方米),包括外立面改造、结构加固、文物陈列布展等;工程实施过程中遗址保护面积400平方米;室外水暖电、围墙、大门、绿化、电力、照明等配套设施。
2.4本次招标建设规模:新建仰韶文化房基遗址保护房建筑主体等;
2.5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计划工期:495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合同估算价:新建仰韶文化房基遗址保护房建筑主体工程概算2492.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 业执照;
3.2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壹级),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担任项目负责人以来具有不少于一项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工程合同价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公共建筑施工已完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09年1月1日以来)。
3.5 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一项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工程合同价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公共建筑施工已完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09年1月1日以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 参与投标竞争的企业须开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如报名企业超过9家,招标人将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如报名企业不超过9家(含9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才能参加投标。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4.3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请向招标代理索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 证、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安全考核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未在建工程书面证明、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 涛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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