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梧州港中心港区塘源紫金村码头一期工程2#~4#泊位水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2-10-09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州港中心港区塘源紫金村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桂发改交通〔2012〕139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桂交行审〔2012〕1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广西梧州通洲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梧州通洲物流有限公司。该项目2#~4#泊位水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方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2】139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的2#~4#泊位水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梧州市云龙大桥下游约550米处西江右岸,属于梧州港中心港区的塘源工业区岸线范围内。
建设规模:梧州港中心港区塘源紫金村码头一期工程新建4个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码头水工,设计年吞吐能力为277万吨,其中集装箱26万标箱,件杂货68万吨。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2#~4#共3个多用途泊位(3000吨级泊位)码头水工建筑物的港池及护岸开挖、码头水工及引桥、护岸、码头水工范围内给水管、供电照明的预埋管件、灯浮标、临时工程等工程的施工。主要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的梧州港中心港区塘源紫金村码头一期工程2#~4#泊位水工工程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SG2,计划工期:427日历天,自2012年10月22日起至2013年12月22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 业执照、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有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且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5)自2007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高桩梁板式1000吨级或以上内河码头工程施工项目。
(6)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最高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的银行信贷证明。
(7)投标人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的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要求:
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6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70%;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自2007年1月1日起担任过一项〈含一项〉以上高桩梁板式1000吨级或以上内河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自2007年1月1日起担任过2项〈含2项〉以上高桩梁板式1000吨级或以上内河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副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工,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工程师职称,具备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自2007年1月1日起担任过一项(含一项)以上高桩梁板式1000吨级或以上内河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9)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4日至2012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企业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满足本招标公告3.1(5)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
(5)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满足本招标公告3.1(8)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协议书或质量验收证书,若合同协议书或质量验收证书不能反映拟派人员在类似项目任职情况的,需发包人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相关任职经历证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 证和投标人本单位单位行政职务任职证明原件)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自2012年1月(含1月)以后连续缴费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上述资料提交一套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代理人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代理人的授权书之外的其他资料原件在经招标代理机构核查后退还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发售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合同,图纸每套售价 2000 元/合同,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5.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的部门负责人或以上,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但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勘查。
6.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北京时间16:00。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 涛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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