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9-16 21: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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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审计中介机构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建设工程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CHDT059/06-QT-01 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包括但不限于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基本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制度中的内容。具体有:审查基本建设项目核准和开工程序、审查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审查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情况、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审查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审查招投标管理情况、审查合同管理情况、审查工程管理情况(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审查工程结算情况、审查关联交易情况、审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审查外部检查、整改情况、审查财务竣工决算情况。
基本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按季度编写阶段审计报告并下发整改通知,工程竣工后,出具单项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出具整体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报告并下发整改通知,出具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技改、小型基建工程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工程竣工后,出具单项工程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出具整体的工程审计报告并下发整改通知,出具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自筹。
六、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所属需要审计的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招标选定三家审计合作机构,合作期限为二年。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为内资的中介机构。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或是由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分立为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并须提供由中建协/中注协出具的分立证明;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上三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之列;本项目不接受除上述情况外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单纯的工程造价事务所投标。
3、投标人应连续五年以上(含五年)通过年审,有信誉,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在以往5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规则的行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30人以上;
5、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具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拥有执业注册造价工程师25人以上;
6、必须熟悉《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规范,熟练掌握基本建设审计的各种规定;
7、熟悉委托审计项目的业务,必须具有独立完成相关审计项目审计的经历且具有优良业绩;
8、由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必须具有联合体协议;
9、其他与投标相关的文件资料。
八、时间: 2012年9月14日-2012年9月18日17:00前。
九、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1.递交投标申请截止日期:2012年9月23日17:00时。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招标人收到时间为准。
2. 资格预审文件以本公告第11条所列联系方式分别以书面(邮寄)和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提交。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审计中介机构招标××单位《投标申请书》”字样,电子文档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文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2003版)文件,不接受传真。
3. 招标人将根据提供的有关资料对照招标的资质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函,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不作任何说明。投标单位需凭投标邀请函购买标书。
4. 潜在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5. 应提交的资格文件
为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报名资格审查文件必须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
(3).资格审查申请人企业营 业执照(复印件);
(4).工程造价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本(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8).分支机构营 业执照正本(若为省外机构)(复印件);
(9).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
(10).在册员工花名册及资质证书编号;
(11).本公告第7项(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合同或业务约定书等)。
6.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报名方式: 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
联系人: 赵博
手 机:135 5208 9943
电 话:010-56 138358
传 真:010-56 138358
邮 箱:wpzb223@1 63.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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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