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余高速公路米沙子出口工程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余高速公路米沙子出口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吉发改审批 [2009]9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长春市长余高速公路米沙子出口建设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投资 90%、地方配套10% ,招标人为 长春市长余高速公路米沙子出口建设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路线长度为4.69公里。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里程长度 主要施工内容 建设地点
06 4.69公里 绿化工程 吉林省长春市
2.2 预计工期: 2012年10月20日-2013年5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20公里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2年9月14日~2012年9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 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9:00时,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8号
联系人:高 杰(经理)
电 话:010-52460158
手 机:13552256606
传 真:010-61575747
邮 编:100102
电子邮箱:
zbxm88@126.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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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