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设计、采购、施工、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招标编号:HBCT-12261061
1、唐山市丰南区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河北省唐山市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条件已具备,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1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3.5万吨/天
1.2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2亿元,中央投资及区财政配套。
1.3 项目地址:唐山市丰南区西城区。
1.4 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12年10月。
1.5 本合同招标范围为唐山市丰南区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试运行等,直至竣工验收并实现达标排放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应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工程质量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执行,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应由两家单位组成,且具备上述资格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牵头,签订联合体协议。一个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两家或以上联合体,否则,取消所有与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2年9月14日至2012年9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持以下证:
1)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包括联合体各方);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包括联合体各方);
3)法人代表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的原件;
4)拟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
5)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
6)外埠企业须提供相应进冀、进唐备案手续。
7)上述证中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复印件两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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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