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鸦岗(一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前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2-09-1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97500万
所属地区:广东
根据 穗发改〔2012〕23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住
房保障办公室现对鸦岗(一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前期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
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鸦岗(一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前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白云区石井鸦岗村。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广州市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而兴建的保障性住宅小区,属国家
重点项目。小区包括新建住宅及公建配套项目等,总用地面积11.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2.07万平方米,拟建建筑物地上22~34层,地下2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项目编号:2012-4025
3、招标规模:该项目由3个地块组成,每个地块拟设计1个基坑,各地块拟建2层地下室,基坑
开挖最深处为13.1米,其中1号基坑周长约380米,面积约7630平方米;2号基坑周长约555米,
面积约20570平方米;3号基坑周长约496米,面积约13920平方米。本标段土方约49万立方米,
石方约2000立方米,需考虑采用局部爆破形式开挖。
4、招标内容:
(一)负责项目红线范围内场地平整(不含征地拆迁清表工作)、基坑支护、土石方开挖工程
;
(二)负责新建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围墙施工、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项目管理指挥部建设工作及及
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完工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负责施工道路(含村道)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完工前的保修
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四)负责施工场地内原有绿化迁移(不含清表工作中的绿化迁移)、管线迁移(不含高压电
线塔、市政管线迁移)及施工排水排污、防洪改造等工程的报建、深化设计、施工、验收工作
(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包含拆迁补偿费、清表费用);
(五)负责用地红线范围的治安视频监控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
中);
(六)负责用地红线范围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
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配合甲方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七)负责工程开工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时用电申报、施工临时用水申报、
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证)、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政府规定由建设方缴纳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先行缴纳,人收到相关书面凭证后在工程款中一并
支付);
(八)负责在基坑工程施工期内对招标人另外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承担全面总包管理责任;对
招标人另外招标的建筑总承包单位(后续进场)进行配合移交场地、设施及相关资料 ;
(九)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16518268.35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公告、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日期(含本日):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9月17日
注: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年9月18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2年9月22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 ——— 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
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人合格: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
员为:①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①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
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自2010年9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
级别等级方能承接且中标价60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
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
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②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
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房屋建筑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为主办方,并
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
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
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
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
单列的资审合格,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王新华 、 曾国松
电 话:010 - 6818 5698
传 真:010 - 8131 4390
手 机: 158 11083710 、182 01436072
邮 编: 100049
邮 箱:
zbcg8818@126.com 、
zbgs8818@vip.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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