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红塔集团设立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内红塔展示厅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商业服务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1.招标条件
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塔集团”)委托代理招标,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揽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为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内红塔集团红塔展示厅的建设,同时还包括对红塔展示厅进行卷烟零售经营管理;协助集团进行产品宣传、品牌推广;做好新产品上市促销宣传工作,通过销售人员对新品特质进行介绍、宣传和销售,及时获取消费者的第一手反馈信息;在店内设置灯箱、宣传画,形象化地宣传红塔的品牌理念及产品知识;协助集团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主题性营销活动等内容 ;
2.2 项目实施期为 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2.3 项目投资为 约100万元 ;
2.4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候机厅内具有相应场地使用权,能取得相关工商、机场方同意审批,在人员、设备、资金上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2009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与招标单位相似企业在机场内形象展示的项目。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2年9月 11 日至2012年 9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同一个投标人只能购买一份)。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24日17时0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同时出示下列资料: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具有相应场地的使用权证明、能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内进行广告发布、卷烟零售的证明原件、类似项目实施经验证明合同原件。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 涛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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