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9-13 18: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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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2012Z118(TJ0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土地整理项目已由白山国土资源字[2012]2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约223.91公顷,新增耕地117.58公顷。
2.2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内容。
2.3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标段 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 主要施工内容
01 片区总面积167.34hm2, 新增耕地81.35公顷 虎洞沟村、水库村、西大坡村 土地平
整、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
02 片区总面积56.57hm2, 新增耕地36.23公顷 十二道湾村、十三道沟村 土地平整、农田
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
2.4 预计工期:开工日期2012年10月25日,竣工日期2013年11月30日。
2.5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资源行业标准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
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建设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及土
地复垦方案编制等相关单位备案工作,经相关单位申报并通过审核予以公示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
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公路或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工程施工经验5年,具有经
注册的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规定在吉林省设立子公司
后方可参加投标(具备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2 业绩要求:在近5年内承担过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工程的施工。
3.3 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 本次评标按01、02、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根据01、02标段投标人可投标 2个标段,但最
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的原则,在以前标段已被确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参加其它标段
的评审。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
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2年9月13日至2012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
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单位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法人或企业负责人
或技术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持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
可证、外埠施工企业提供在吉设立子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4.2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携带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7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赵 盈
手 机: 13521782734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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