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临港经济区装备制造业基地软基处理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临港经济区装备制造业基地软基处理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许可【2011】12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18307311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渤海18路由(珠江道至津晋延长线)、珠江道路由(渤海18路至26路)及津晋延长线真空预压工程,总处理面积约556000平方米,总投资约96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临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渤海18路由(珠江道至津晋延长线)及珠江道路由(渤海18路至26路)真空预压工程,处理面积约323000平方米,投资约5500万元,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二标段:津晋延长线真空预压工程:处理面积约233000平方米,投资约4100万元,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2年10月16日 至 2013年08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格:
1、营 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
(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
(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格:
1、营 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发布时间:2012 年 9 月 12 日 至 2012 年 9 月 18 日(16:0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9月19日至2012年0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不采用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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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