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3-25 11:33:25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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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马女士在该市某医院就诊,医生给她开了一种叫“肤痒颗粒”(每盒9克×10袋)的药品,一盒的价格为26.45元。后来,她在一家药店购买“肤痒颗粒”时发现,药店的价格只有5.7元,而且同为四川某制药厂生产的同一种药品。
在对承德市几家大的药店走访中记者发现,只有位于裕华路一家药店出售马女士所说的“肤痒颗粒”,价格为5.7元。而在其他药店没有找到这种药品的踪影。记者从生产“肤痒颗粒”的四川某制药厂了解到,该药的出厂价格为5元一盒。
在位于永安街的一家药店里,记者遇到了正在买药的司先生。司先生是位来自承德县的农民,他的妻子患有脑血管病,在市里某医院就诊后,医生给他们开了一个药方,他拿着药方来这里买药。医生共给他开了四种药,在药店他只买到了其中的两种(一种是贵州产的益脑胶囊,单价15元;一种是云南产的平眩胶囊,单价23.2元),每种药各3盒共计114.6元。随后记者又和司先生来到医院,经询问同样数量的这两种药,药价为164.7元,超出药店50.1元。
针对药品差价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承德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他们介绍,药品的定价存在政府和市场定价两种体制,按照国家对药品定价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商的利润率不得超过药品价格的40%,“如果马女士所介绍的情况属实,那么医院明显存在违规现象。”而如果按照40%计算,司先生无疑也是个受害者。
记者对医院进行采访后了解到,医院都是按统一规定的药品价格出售,而且在采购药品时都是统一招标的。“如果是同一厂家,同一剂量,同一含药量的药品绝对不可能相差这么大,一般情况下相差几元还是有可能的。”
据一名知情人介绍,现在之所以医院的药品价格比药店高出许多,这也与我国现行的医疗管理体制有关,“政府对医院投入太少,而医院为了保证高额的运营成本,就必须在药品价格上做文章,所以说只要这种‘以药养医’的体制得不到根本的改变,百姓就很难卸下这份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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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好多医生需要开工资!
还有许多领导要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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